再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等
2023-08-29 来源:问法
再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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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双方均无配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领结婚证不需要做婚检。法律快车提示您,目前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婚检本着自愿的原则。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